“權健事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
保健品營銷法律焦點解讀
記者 趙麗
微信公號“丁香園”和“丁香醫生”的文章《百億保健帝國權健,和它陰影下的中國家庭》,迅速取得10萬+的閱讀量,在不少人的微信朋友圈里刷了屏。
12月27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相關負責人就權健自然醫學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引發爭議一事對媒體表示,總局已經關注到網絡輿情,相關業務司局正在了解情況。
此事真相有待權威部門的調查,暫且不論,但保健品營銷過程中存在的一些法律問題值得深思。
非法行醫如何認定
12月25日中午,“丁香醫生”在其微信公眾號發布《百億保健帝國權健,和它陰影下的中國家庭》一文。文中稱,這家年銷售額破百億的集團,以保健鞋墊和負離子衛生巾起家,用近乎傳銷的推廣方式,在全國鋪開7000多家加盟火療店。不幸的是,一些參與者不僅搭上錢財,更有人被燒傷、致殘,甚至丟了性命。
對此,12月26日凌晨1時30分,權健集團旗下的權健自然醫學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微信公眾號發布了《權健官方嚴正聲明》。這份聲明稱,12月25日,“丁香醫生”發布不實文章,利用從互聯網搜集的不實信息,對權健進行誹謗中傷。
12月26日一早,丁香醫生微博轉發回應權健的“聲明”,“丁香醫生”微博稱,“不會刪稿,對每一個字負責,歡迎來告”。據悉,丁香方面已經收到來自權健集團和權健創始人束昱輝的律師函。
在此次事件中,權健是否存在非法行醫問題是輿論關注焦點。實際上,非法行醫也是保健品營銷長期備受質疑的一個問題。
那么,非法行醫究竟該怎樣認定?
北京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啟明分析說:“如果突破保健的范疇,在不具備行醫資格的情況下,以所謂的療法治病的,屬于非法行醫行為;如果導致被治療人輕度殘疾等或死亡的,可以按照非法行醫罪追究刑事責任;對于不存在醫療行為的,可以按照過失致人死亡罪或者過失致人重傷罪追究刑事責任。”張啟明說,對于其中“火候”掌握比較好,但宣稱以治病為名從事醫療活動的,可以按照非法行醫行為予以行政處罰或者取締。
此外,張啟明向記者分析說,對于在銷售保健品的過程中,推銷人員謊稱保健品含有醫藥的成分和功效,夸大保健品的治病功效,利用封建迷信宣傳保健食品,消費者可以根據相關規定進行控告以追究其行政責任,同時可以提起民事訴訟。如果能夠證明保健食品不符合衛生標準,足以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可以按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條的規定,以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食品罪追究刑事責任;如果證明保健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為,可以按照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消費者損失的,同樣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可以提出民事訴訟。
“對于消費者而言,不要盲目相信包治百病的口頭虛假宣傳,注意固定和留存證據,這將決定在法律糾紛中雙方的地位;對于監管機關而言,企業對外的合規宣傳,與調查而得出實際運行模式,決定在行政監管中能否拿到實錘。”張啟明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