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法》已于1月1日起正式實施。記者昨日從市工商局獲悉,我市目前正積極開展各項工作,或在近期發放首批個人網店營業執照。
市工商局負責人介紹,以往個人在第三方交易平臺上開網店可不需要進行工商和稅務登記,進駐幾乎是零門檻。現按照《電子商務法》有關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并應當在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時依法出具紙質發票或者電子發票等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依法履行納稅義務。《電子商務法》將微商、代購、直播銷售等這些新形態和涉及主體納入電商范疇,明確利用微信朋友圈、網絡直播等方式從事商品、服務經營活動的也屬電子商務經營者范疇,受該法約束。
記者獲悉,目前我市還未正式發放網店營業執照。沙溪鎮、火炬開發區等市場監管部門反映,近幾天,有不少網店經營者前往市場監管部門業務前臺咨詢相關情況。中山市內織優棉服飾有限公司總經理白平表示,《電子商務法》實施后,個人開網店需登記注冊、繳納稅費,會適當增加經營成本,但從長遠來看,將促進整個電商市場的有序、健康發展,既保護商家的利益,也能更好地維護消費者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