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日報融媒體1月10日訊(記者鄭汝可)日前,《中共武漢市委關于廢止和宣布失效一批黨內規范性文件的決定》發布。經過對1949年10月1日至1990年12月31日期間以市委文件、市委辦公廳文件形式發布的616件黨內規范性文件進行集中清理,市委決定,宣布廢止383件、失效217件、繼續有效16件。
此次清理工作,旨在進一步加強黨的制度建設,維護黨內法規制度的統一性和權威性,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工作分兩個階段進行,2017年7月開始,計劃用兩年時間完成。第一階段,清理1949年10月1日至1990年12月31日制定的黨內規范性文件;第二階段,清理1991年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制定的黨內規范性文件。
對清理出的市委黨內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分類處理:主要內容同黨章和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及上位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相抵觸,同憲法和法律不一致,或者明顯不適應現實需要,或者已有新的規定,或者作為制定依據的上位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已經廢止的,宣布廢止;所適用的主體、調整的事項已不存在,或者調整對象已消失,或者適用期已過、不需要繼續執行,或者作為制定依據的上位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已經失效的,宣布失效;總體上可以繼續適用,但個別條文或少量內容存在不適應、不協調、不銜接、不一致情形,或者作為制定依據的上位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決定修改的,予以修改;不存在上述問題,或者內容上雖然存在一些問題,但目前宣布廢止、宣布失效或者修改的條件尚不成熟的,繼續有效。
《決定》明確,凡宣布廢止、失效的市委黨內規范性文件,自《決定》發布之日起一律停止執行。
【編輯:朱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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