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西寧1月17日電 (孫睿)“有了網絡經營場所個體營業執照,在網上營銷的產品質量也會有所保障,電子商務市場的秩序也會越來越好。”17日,來自青海省西寧市城中區杞和堂食品經銷店的負責人馮林林領取了網絡經營場所個體營業執照后對中新網記者說。
當日,青海省首張網絡經營場所個體營業執照在西寧市城中區行政服務大廳頒發,馮林林等三位電子商務經營者領取了營業執照,這標志著青海省已全面開始了以網店網址、獨立域名作為經營場所進行市場登記的工作,有利于加快電子商務市場自然人經營者市場主體身份的轉變,更有利于該省電子商務經營者高質量發展。
西寧市城中區食品藥品和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曾永貴介紹,《電子商務法》自1月1日起施行,這不但賦予廣大電子商務經營者相應的責任與義務,而且對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管理對象由過去的實體市場經營者延伸到線上線下相融的新經濟經營者,管理手段由過去的進門監管為主轉變為以互聯網+監管為主、線上線下相融合、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過程監管。
圖為首批電子商務經營者領取到網絡經營場所個體營業執照并合影。 孫睿 攝
“《電子商務法》規定從事電子商務的主體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從這個規定來看,無論在‘天貓、京東、網易商城’等以法人身份注冊的平臺,還是在‘拼多多、淘寶網、微店、代購、朋友圈’等平臺開展經營活動的電子商務經營者都需要辦理營業執照。但個人銷售自產農副產品、家庭手工業產品,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和零星小額交易活動,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不需要進行登記的除外。如銷售自家種植的蔬菜、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鐘點工、生活護理等可不辦理營業執照。”曾永貴說,如果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登記而未登記取得營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依據《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予以查處。
曾永貴表示,目前,青海全省在電子商務市場的自然人多達6000多戶,如何依法加快對他們的經營資格管理,對于規范該省電子商務市場流通秩序至關重要,為此希望取得營業執照的經營者,要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積極接受、主動配合市場執法部門的監督檢查,自覺杜絕違法違規行為,規范有序地開展電子商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