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月13日,興平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了一個報警電話。聲稱要炸毀該市一企業,110接線員立即緊張了起來。警方最終查明該男子系酒后惡意撥打110,目前已被行政拘留。
本報咸陽訊(記者 李小剛)1月13日,興平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了一個報警電話。聲稱要炸毀該市一企業,110接線員立即緊張了起來。警方最終查明該男子系酒后惡意撥打110,目前已被行政拘留。
興平市公安局110接警員郭慶陽說:“1月13日晚接到一個電話,聲音判斷是成年男子,他說要炸毀我市某大型企業,我就覺得嚴重,就趕緊報告給領導。”公安局領導高度重視,立即分析研判,民警們連夜奮戰,最終鎖定了犯罪嫌疑人的位置。并于當晚在西安某酒店內抓獲犯罪嫌疑人丁某。經犯罪嫌疑人丁某交代,13日晚上他和朋友聚餐,醉酒后才多次撥打了110報警電話。丁某說:“我喝酒了,喝斷片了,我很后悔。”
興平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主任田丹萍告訴記者,近年來110騷擾電話頻發,110接到報假警事件屢次發生,給公安民警處警帶來很大困擾。一是占用報警資源,二是浪費很大警力,三是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公安機關對于謊報警情、險情、疫情等擾亂社會治安秩序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對當事人處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處500元以下罰款。公安110報警電話的受理范圍有: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危及人身財產和社會治安秩序的群體性事件;自然災害、治安災害事故,火災、交通事故;其他需要公安機關緊急處置的與違法犯罪有關的事件;危及公共或群眾安全,迫切需要處置的緊急救助事件。
目前,犯罪嫌疑人丁某已被興平警方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三款之規定,處以行政拘留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