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出臺中小學APP、互聯網群組、公眾賬號管理通知
本報訊(記者牛偉坤)還在微信群內曬娃?市教委出“禁令”了。北京市教委昨天下發《關于加強中小學APP、互聯網群組、公眾賬號管理的通知》,其中明確規定:互聯網群組內不得發布學生成績、排名,不批評或表揚學生,制造焦慮;不得發布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廣告、求助、募捐、拼課等信息;要尊重學生隱私,不攀比家庭背景、不曬娃,不刷屏問候、點贊,不得發紅包。
3月1日前,本市將對中小學使用的APP、微信群、QQ群等互聯網群組和微信公眾號、微博賬號等互聯網公眾賬號進行全面排查整改。發現包含色情暴力、網絡游戲、商業廣告等內容及鏈接,利用抄作業、搞題海、公布成績排名等應試教育手段增加學生課業負擔,傳播違法違規信息及其他不利于學生健康成長問題的,要立即停用、卸載APP、退訂業務、解散群組、取消關注或注銷公眾賬號,涉嫌違法違規的要報告網絡信息管理和公安部門查處。
市教委表示,中小學群組應該主要用于教育教學信息交流。群組建立者、管理者應當履行管理責任,依據法律法規、用戶協議和平臺公約,制定信息交流規則,規范群組網絡行為和信息發布。要按照群組性質類別、成員規模、活躍程度等分類管理。其中,家校群由班主任或年級組長管理,要引導家長樹立正確教育觀和成才觀,學習交流科學有效的家庭教育方法;師生群由任課教師或社團教師管理,要充分體現為人師表,積極引導學生健康成長;家長群由家長委員會管理,要引導家長積極參與家校合作;學生群由學生負責人管理,要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積極傳播正能量;工作群由工作負責人管理,不得發布與工作無關內容。另外,臨時設立的群組,在任務完成后由建立者及時解散。
除了互聯網群組之外,市教委也對中小學APP、公眾賬號的管理提出了要求。其中,進入校園的APP要有效服務教育教學,嚴控數量,防止增加學生課業負擔。凡未通過備案審查的APP一律禁止在校園內使用,也不得在校外組織或要求、推薦學生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校宣傳、推薦和推銷APP。進入校園的APP不得“超標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不得向學生收費,不得組織考試、競賽、排名。要保障信息安全,防止泄露學生隱私。
中小學和區屬教育機構公眾賬號,須經區教委備案審核后方可使用。市教委要求,要加強對公眾賬號信息內容審核,不得發布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禁止的內容,加強對留言、跟帖、評論等互動環節的實時管理。不鼓勵學校、教師向學生、家長推薦校外公眾賬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