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駕車跨省道歉被查
2月5日20時許,南平高速交警支隊三大隊三中隊民警發(fā)現一輛浙K籍小型轎車駕駛員夏某有酒駕嫌疑,遂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含量測試。經測試,夏某測試值為53mg/100ml,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據了解,夏某新婚不久,小夫妻因瑣事吵了一架,妻子一氣之下回了江西娘家。大過年吵架使夏某心情很差,正值過年朋友邀約喝酒,心情不好便喝了幾杯酒。酒后夏某郁悶在家,想了許多,于是萌生了駕車跨省找妻子道歉的念頭。沒想到,才剛開車進入福建就被執(zhí)勤民警查獲了。
處罰:執(zhí)勤民警對夏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進行了嚴厲的批評,并對其處以罰款1000元,駕駛證暫扣6個月,記12分的處罰。
“宿醉”駕車被查
2月6日上午9時31分,民警在對一輛號牌為浙G***99的小車進行檢查時,發(fā)現車內有酒味,遂對駕駛員姜某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經測試,姜某某血液內酒精含量為28mg/100ml,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據悉,姜某某前一晚與親朋聚餐,喝了半斤白酒,今天上午一家三口駕車去漳州東山縣探親訪友,由于路途遙遠,怕兒子獨自駕車辛苦,又考慮到昨晚已經休息過,以為酒精散了,便提出與兒子輪流開車。沒曾想,才剛剛進入福建省界,就因為酒駕被高速交警查獲,姜某某對自己的僥幸心理感到后悔莫及。
處罰:民警對駕駛員飲酒駕駛的違法行為進行批評教育,并依法對姜某某處以罰款10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并記12分的處罰。
“隔夜酒”開車也是酒駕
2月3日9時許,南平高速交警支隊三大隊二中隊民警在京臺高速閩浙省際口開展酒駕檢查時,發(fā)現閩CA**23號小車駕駛員林某某存在酒精嫌疑。經呼氣式酒精測試,林某某血液內酒精含量為22mg/100ml,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經詢問得知,林某某昨晚在衢州家中和家人吃飯時喝了一杯白酒。當天出發(fā)前,林某某的妻子就勸他待酒醒后遲些再出發(fā),但林某某覺得自己沒喝多,便不顧家人的勸阻執(zhí)意要開車上路,沒想到一查還是酒駕。
當得知駕駛證要被暫扣6個月,林某某情緒十分低落。其妻子見狀一直向民警求情,由于無論是過年還是平時工作,都需要用車,如果半年內無法駕車,將嚴重影響一家人的工作、生活。但違法了就要受到相應處罰,民警對林某某及其妻子進行了安全教育,告知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嚴重危害,希望其能從這件事情中汲取教訓,以后杜絕再犯。
處罰:民警對林某某處以罰款10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并記12分的處罰。
宿酒駕駛被查
2月5日11時許,南平高速交警支隊二大隊一中隊民警發(fā)現閩H**66S號小車駕駛員魏某身上有酒氣,遂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經檢測,魏某每百毫升的血液中酒精含量為65毫克,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
據悉,魏某與家人除夕夜聚餐時,由于高興喝了酒。本以為睡了一晚酒已經散了,沒想到仍是酒后駕車狀態(tài)。
處罰:經核查,魏某為第一次酒后駕駛被查,將面臨罰款一千元,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6各月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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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處罰標準
酒后駕駛分兩種:
酒精含量達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屬于飲酒駕駛;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80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
飲酒駕駛屬于違法行為
醉酒駕駛屬于犯罪行為
飲酒駕駛機動車
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并暫扣駕駛證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拘留15日,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