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年12月25日(星期二)上午10:00
地點:最高人民法院全媒體新聞發布廳
主持人: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 林文學
出席嘉賓: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周加海
發布內容:發布一批依法嚴懲網絡犯罪指導性案例并回答記者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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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周加海
各位記者朋友們:大家好!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公開發布5件依法嚴懲網絡犯罪指導性案例。
維護網絡安全是信息網絡健康發展和有效運用的前提。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沒有網絡安全就沒有國家安全,沒有信息化就沒有現代化。”黨的十九大提出要“建立網絡綜合治理體系,營造清朗的網絡空間”。近年來,網絡犯罪呈上升趨勢,各種傳統犯罪日益向互聯網遷移,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犯罪、電信網絡詐騙、網絡盜竊、網絡賭博、網絡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等網絡犯罪呈高發多發態勢,嚴重危害總體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網絡空間并非“法外之地”。依法嚴懲網絡犯罪,切實維護網絡安全,是司法機關義不容辭的法定職責。為加大對網絡犯罪案件的指導力度,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近日集中審議通過了一批涉網絡犯罪的專題指導性案例。今天我們專門召開新聞發布會,向各位媒體朋友介紹一下這批指導性案例的意義和特點,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近幾年來案例指導工作的進展情況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集中發布有關網絡犯罪專題指導性案例的意義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第20批共5件指導性案例,均為涉及網絡犯罪的指導性案例,涵蓋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網上開設賭場等犯罪行為。
這批案例由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經過認真梳理總結,針對涉網絡犯罪案件審判實踐突出的法律適用問題,根據院內有關部門的意見,精心挑選,按照指導性案例規范進行編寫、整理,在征求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及相關專家學者意見的基礎上,提請審判委員會討論通過。相關案件涉及較為復雜的計算機網絡專業知識,類型新穎,爭議問題多,審理難度大,迫切需要通過指導性案例等形式統一法律適用。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這批涉網絡犯罪專題指導性案例,是回應司法實踐需求和人民群眾期待的重要工作舉措,對統一司法適用、加強法治宣傳、提升人民群眾的網絡風險防范意識,依法懲治和防范網絡犯罪,必將發揮重要作用。
下面,我介紹一下這批指導性案例的指導意義和主要特點:
指導案例102號《付宣豪、黃子超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案》旨在明確“DNS劫持”行為,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達到后果嚴重程度的,構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DNS劫持”通過篡改域名解析,使網絡用戶無法訪問原IP地址對應的網站或者訪問虛假網站,從而實現竊取數據資料或者破壞網站原有正常服務的目的。這種犯罪行為在實踐中較為常見,發布該案例,對類似案件的審判具有指導意義。
指導案例103號《徐強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案》旨在明確企業的機械遠程監控系統屬于計算機信息系統。違反國家規定,對企業的機械遠程監控系統功能進行破壞,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后果嚴重的,構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發布該案例,有利于明確類似案件定罪量刑標準,依法有效維護企業財產權益。
指導案例104號《李森、何利民、張鋒勃等人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案》旨在明確環境質量監測系統屬于計算機信息系統。用棉紗等物品堵塞環境監測采樣器,干擾采樣,造成監測數據失真的,屬于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后果嚴重的,應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定罪量刑。該案系國內首例此類案件,既具有法律適用方面的指導意義,也具有法律宣傳教育意義。
指導案例105號《洪小強、洪禮沃、洪清泉、李志榮開設賭場案》旨在明確以營利為目的,通過邀請人員加入微信群的方式招攬賭客,通過競猜游戲網站的開獎結果等方式,以押大小、單雙等方式進行賭博,利用微信群進行控制管理,在一段時間內持續組織網絡賭博活動的行為,屬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規定的“開設賭場”。該案例對于利用微信群作為平臺開設賭場的性質認定予以明確,對于司法實踐正確處理類似案件具有指導意義。
指導案例106號《謝檢軍、高壘、高爾樵、楊澤彬開設賭場案》旨在明確以營利為目的,通過邀請人員加入微信群的方式招攬賭客,并利用微信群進行控制管理,根據設定的賭博規則,以搶紅包方式,在一段時間內持續組織網絡賭博活動的行為,屬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規定的“開設賭場”。近年來,利用微信群以搶紅包的方式開設賭場的案件屢見不鮮,危害嚴重。發布該案例,既能指導司法機關依法辦理類似案件,也能教育引導社會公眾遵紀守法,同時也有助于促進完善網絡管理。
二、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導工作的最新進展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批指導性案例于2011年12月發布,至今已發布20批共106件指導性案例。其中民商事案例61個,刑事案例22個,行政及國家賠償案例23個。民商事案例涉及合同、侵權、勞動、公司、保險、知識產權、涉外商事、海事海商、執行等領域;刑事案例涉及貪污、受賄、故意殺人、搶劫、危險駕駛、拒不支付勞動報酬、非法經營、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等罪名;行政案例涉及行政處罰、行政征收、行政批復、政府信息公開、工傷認定、行政程序等內容;國家賠償案例涉及刑事賠償、司法賠償等領域相關問題。
近年來,案例指導工作已經成為我國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要“加強和規范司法解釋和案例指導,統一法律適用標準”,這是黨中央文獻中首次對案例指導提出明確要求,案例指導制度受到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視。《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已于2018年10月由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修訂通過,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十八條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對屬于審判工作中具體應用法律的問題進行解釋。最高人民法院可以發布指導性案例。”將指導性案例進一步上升為法律制度,充分說明經過實踐檢驗,指導性案例在促進人民法院統一、公正地適用法律,規范法官自由裁量權的行使,以及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等方面的重要價值和功能得到了各方面的認同。
三、進一步加強案例指導工作的主要舉措
近年來,案例指導工作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積極通過各種措施,不斷完善案例指導的工作機制和運行機制,適應信息化時代特點和要求,與時俱進運用大數據思維、工具、方法開展平臺建設、推進案例研究,為各級人民法院法官和社會各界查閱、檢索、使用案例資源提供便利。為了全面貫徹中央關于司法體制改革的各項工作部署,認真落實“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的改革要求,我們充分發揮指導性案例總結審判經驗、統一裁判標準的作用,通過指導性案例不斷完善類案參考、裁判指引等工作機制,確保類案裁判標準統一、法律適用統一。同時,為了進一步加強案例指導工作,我們積極調動全國四級法院法官,特別是最高人民法院各業務部門、各巡回法庭法官的主動性、積極性,共同參與和推動指導性案例編選工作,不斷在質量數量上取得新突破;在繼續加強鞏固常規案例編選工作的同時,嘗試通過專題案例的發布,更有針對性的加強相關領域案例指導;改變主要依靠法院系統逐級推薦編選的單一方式,運用“互聯網+”思維,充分依靠大數據、云計算等信息化手段,抓取、分析、編選指導性案例。
相信通過不斷努力,人民法院案例指導工作制度必將不斷完善,以指導性案例為引領的司法案例工作將進一步發揮傳導正確司法理念、指引正確裁判方式、保障正確適用法律的功能,促進落實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工作目標!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