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中國證券業協會(下稱“中證協”)牽頭發布《中國證券期貨市場衍生品交易主協議(信用保護合約專用版)》(下稱《主協議(合約版)》),通過市場化衍生金融工具,增進民營企業信用,降低民營企業融資成本,支持民營企業融資紓困。
信用保護合約是由交易雙方一對一協商達成的創新性金融衍生品。在約定期內,合約賣方承擔相關信用風險,同時定期向合約買方收取保護費用;當發生信用事件或違約事件時,合約賣方按合同條款向合約買方進行賠償。
民營企業可作為信用保護合約的參考實體,其發行的債券亦可成為合約的標的債務。
信用保護合約的推出將成為民營企業債務融資增信的重要手段,能使各類業務參與主體受益。一是滿足合約買方(或債券投資者)風險分散與管理的差異化需求;二是暢通民企直接融資渠道,提升民企發債融資能力;三是豐富證券公司等創設機構的業務品種,增強證券公司服務實體經濟能力。
本次發布的《主協議(合約版)》是在原SAC主協議框架下,根據信用保護合約交易特點,專門制定的用于規范信用保護合約交易參與者行為的標準合同文件。配套發布的還有《中國證券期貨市場衍生品交易主協議(信用保護合約專用版)備案指引》。同日,中國證券業協會、中國期貨業協會、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調整了《中國證券期貨市場場外衍生品交易主協議(2014年版)》名稱,修改為《中國證券期貨市場衍生品交易主協議》,協議內容保持不變。
中證協表示,下一步將鼓勵證券行業通過信用保護合約等衍生金融工具,支持暫時遇到困難,但有市場、有前景、技術有競爭力的民營企業進行債券融資,加強信用保護合約參與主體的審慎自律管理,積極引導證券行業服務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