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杭州網(wǎng) > 杭州新聞中心 > 經(jīng)濟新聞
(都市快報 記者 朱文科) 今天(12月31日)是2018年最后一天,過了這一天,向你招手的,除了2019年,還有己亥豬年春節(jié),以及年終獎。 不少單位選擇在元旦至春節(jié)前這段時間發(fā)放年終獎,新個稅實施后,年終獎怎么扣稅呢?以往那種“年終獎多發(fā)1元,到手收入反而少上千元”的情況還會有嗎?一起來看看。 年終獎單獨計稅再延三年 12月27日,財政部發(fā)布《關(guān)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guān)優(yōu)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正式明確了年終獎、上市公司股權(quán)激勵等現(xiàn)有的個稅優(yōu)惠政策,從2019年元旦起的銜接安排,其中年終獎單獨計稅的優(yōu)惠政策再延長三年,至2021年12月31日。 通知規(guī)定,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guān)于調(diào)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5〕9號)規(guī)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shù)額,按照新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以下簡稱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舉個例子。假如A年終獎為30000元,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發(fā)放,該筆收入的個稅計算方法為: 30000元÷12=2500元/月,適用3%的新稅率,應納稅額=30000元×3%-0元(速算扣除數(shù))=900元。 如果發(fā)放年終獎的當月工資低于5000元起征點,年終獎該怎么計稅呢?要先從年終獎中減去“當月工資收入低于5000元的差額”,再算余額應繳的個稅。 繼續(xù)舉例。假如B明年1月領(lǐng)到30100元年終獎,當月工資為4900元,則該筆年終獎個稅計算方式為: (30100元-100元)÷12=2500元/月,適用3%的新稅率,稅額=30000元×3%-0元(速算扣除數(shù))=900元。 通知還明確規(guī)定,三年過渡期結(jié)束后,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這就意味著,2022年1月1日以后拿到的年終獎,將和工資薪金合并計稅,共享6萬元的年度免征額。這樣的計稅方式有可能會增加個稅支出。 發(fā)放年終獎注意避開這些陷阱 對于工薪階層來說,工資也好,年終獎也罷,似乎都是多多益善,然而事實并非如此。由于個稅實行七級超額累進稅率,有時候雖然發(fā)得多,但因為適用稅率可能跳到更高一級,反而會多繳稅,實際拿到手的收入還不如少發(fā)一點年終獎。這就是“年終獎多發(fā)1元,到手收入少千元”陷阱。 根據(jù)新的月度稅率表換算成年終獎后,納稅人要特別留意以下幾個數(shù)字:36000元、144000元、300000元、420000元、660000元、960000元。為什么這些數(shù)字很特殊?因為它們就是決定稅率是否跳檔的臨界值,也就是你需要格外留意的陷阱。 老規(guī)矩,還是舉例子。
年終獎發(fā)36000元和發(fā)38567元 為什么實際到手是一樣的?
2018-12-31 07:19:43杭州網(wǎng)
來源:都市快報 作者:記者 朱文科 編輯:陳俊男 責任編輯:方志華
『相關(guān)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