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客戶端1月1日電 針對“男子扶老人被指肇事”一事,今日,濟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官方微博發布情況通報稱,男子張某某駕駛普通二輪摩托車與駕駛自行車的馬某車把發生刮擦,導致自行車摔倒,造成馬某受傷。
此前有媒體報道,近日在山東濟南經十路與陽光新路交界口東南角附近,一位騎自行車老人倒地。騎摩托車路過的一名男子稱,看到老人倒地后便撥打120急救電話,老人清醒后指稱是該男子將其撞倒,引發爭議。
今日,濟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官方微博發布通報稱,2018年12月26日,在槐蔭區經十路陽光新路路口東口南側公交站牌處,發生一起傷人道路交通事故。
經公安交警部門調查取證、對兩車痕跡檢驗鑒定,初步查明該起道路交通事故基本屬實:2018年12月26日7時26分許,張某某駕駛川崎649CC普通二輪摩托車沿陽光新路由南向北行駛至經十路路口右轉彎后,沿經十路向東行駛至公交站牌處時,遇馬某駕駛自行車沿經十路由西向東行駛至此,二輪摩托車從自行車右側超越時,二輪摩托車左側車把與自行車右側車把刮擦,導致自行車摔倒,造成馬某受傷。
目前,該事故正在進一步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