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3日電 據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3日上午,罪犯高承勇被執行死刑。檢察機關依法派員臨場監督。
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稱,1988年5月至2002年2月間,被告人高承勇在甘肅省白銀市、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連續實施搶劫、故意殺人、強奸、侮辱尸體犯罪,共致11名女性被害人死亡。該案案情疑難、復雜,社會影響重大,輿論關注度高。
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于2017年7月18日至19日對本案進行了不公開開庭審理,充分聽取了控辯雙方意見,并對全案事實證據和法律適用進行了認真審查、研究。2018年3月30日,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認定被告人高承勇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犯侮辱尸體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法定期限內沒有上訴、抗訴。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復核,同意原判,并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復核,訊問了被告人,并于近日裁定核準高承勇死刑。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向高承勇宣告并送達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書,并于2019年1月3日上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對高承勇執行了死刑。
【案情回顧】
從1988年至2002年的14年間,在中國甘肅省白銀市有11名女性慘遭入室殺害的案件,部分受害人曾遭受性侵害。兇手專挑年輕女性下手,作案手段殘忍,極具隱蔽性,造成巨大的社會恐慌。
2004年,白銀市警方向外界公布詳細案情,并懸賞20萬人民幣,希望能取得線索。
2016年3月,甘肅省公安廳重啟偵查工作。
2016年8月26日,辦案刑警在白銀市工業學校一小賣部內將犯罪嫌疑人抓獲。經初步審訊,犯罪嫌疑人高承勇對其在1988年5月至2002年2月間實施強奸殺人作案11起,殺死11人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甘蒙“8·05"系列強奸殺人殘害女性案成功告破。
2017年4月24日,甘肅白銀市人民檢察院發布消息稱,白銀市檢察院依法對被告人高承勇提起公訴。
2017年7月17日,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白銀市連環殺人案。因涉及隱私,該案未公開審理。
2017年7月18日上午11時15分,庭審結束,高承勇對受害者家屬沒有道歉舉動。
2018年3月30日10時,甘肅白銀中院一審宣判白銀連環殺人案,被告人高承勇被判故意殺人罪、強奸罪、搶劫罪、侮辱尸體罪,數罪并罰判處死刑。法院另判決被告人高承勇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物質損失。高承勇當庭表示服判,不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