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晚報訊(全媒體記者胡俊杰 特約記者胡良志)年關將至,通常是盜竊等侵財類案件的多發期。不過俗話說得好,“莫伸手,伸手必被捉”,這句話用在犯罪嫌疑人黎某身上再合適不過了。其本以為自己做得天衣無縫,不料次日即被抓獲歸案。
1月4日,恩施市公安局小渡船派出所民警把追回的被盜黃金首飾和5380元現金發還給受害人童先生。2018年12月7日,恩施市土司路某民房內黃金首飾及部分現金被盜。接警后,恩施市公安局視偵大隊聯合小渡船派出所經過縝密偵查,鎖定犯罪嫌疑人黎某,于次日晚在其出租屋將其抓獲歸案,現場追回被盜黃金首飾40余克,現金2000元。
經訊問,黎某對入室盜竊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但部分首飾已被其銷贓。隨后,民警經過多方追贓,又為被害人挽回3380元損失。目前,黎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