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記者從省法院獲悉,該院深入開展民營企業司法需求大調研,并制定出臺《關于服務保障民營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共33條,從嚴格執行刑事法律政策、加強民商事審判、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發揮行政審判功能、構建解決執行難工作長效機制等八個方面,明確了遼寧法院服務民營經濟發展的路徑,要求全省法院為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營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環境。
《意見》明確,對民營企業發展,要加強司法保護、落實平等保護、堅持全面保護、注重實質保護。
要加強產權司法保護,加大甄別糾正涉產權、涉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冤錯案件工作力度,對確有錯誤的生效判決,堅決盡快予以糾正,切實增強民營企業財富安全感和創業新動力;充分發揮破產重整功能,加強民營企業救治和退出司法保障,探索發揮破產重整方式在民營企業債務負擔化解、產業層次提升和民營經濟市場空間拓展等方面積極作用;嚴厲懲治侵犯知識產權行為,著力破解知識產權訴訟“賠償低”問題;妥善審理行政協議案件,依法認定政府與民營企業簽訂合同效力;大力推進涉黨政機關執行案件,確保民營企業勝訴權利落實到位。
2018年以來,省法院多措并舉主動服務民營企業發展。健全訴訟配套機制,加強與工商聯等部門配合,不斷增強多元糾紛解決機制實效性;全面指導全省破產案件的規范審理,修訂出臺《關于當前破產審判工作的若干意見(試行)》《關于審理房地產開發企業破產案件有關問題的若干意見(試行)》等4項文件,著力破除破產案件審判瓶頸;持續開展“規范司法行為、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深入推進“辦事難”問題專項整治行動等。
(責任編輯:李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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