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市共有1026戶企業被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其中423戶企業是因逾期未履行年報公示義務而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補報并公示未報年份年度報告后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有580戶。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是企業報送年度報告時間。凡2018年12月31日前在巴中市登記的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個體工商戶(簡稱“企業”),都應報送2018年度年度報告。按照《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逾期未履行年報公示義務的企業,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自動將其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通過抽查檢查發現有“未在規定責令的期限內公示有關企業信息、公示企業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等情形之一的企業,也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市工商局信用監管科負責人介紹,2018年我市共有1026戶企業因上述原因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其中423戶企業是因未按照規定期限公示年度報告而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另外的603戶企業則是因為其他情形而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如2018年12月10日通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向社會公示的四川省通江達海有機農業有限公司、通江縣萬民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等4戶企業,就是因“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而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鏈接: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有哪些負面影響?
“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滿3年未申請移出的企業,將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市工商局信用監管科負責人介紹。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信息都將記于企業名下,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企業,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工作中會受到信用約束,相關部門將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企業,將被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列為重點監管對象、不予通過“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活動申報資格審核。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被列入異常名錄應該怎么辦?
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后,除受到信用約束外,企業形象和企業信用都將會嚴重受損。市工商局信用監管科負責人說:“企業信用關乎誠信、關乎機遇、關乎未來,企業一定要珍惜企業信用,按時正確履行年報及公示義務、誠信守法經營。一旦企業信用受損,要及時進行信用修復。長期未從事經營活動的企業,要主動申請注銷。”
因“逾期未履行年報公示義務”被列入經營異常的,在補報未報年份的年度報告并公示后,向工商登記機關申請移出;因“未在規定責令的期限內公示有關企業信息”被列入經營異常的,履行相關信息公示義務后,向工商登記機關申請移出;因“公示企業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被列入經營異常的,更正其公示信息后,向工商登記機關申請移出;因“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被列入經營異常的,應依法辦理住所或者經營場所變更登記,或者提出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可以重新取得聯系,向工商登記機關申請移出。(實習生 李建軍)
原標題:去年我市有1026戶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