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7日,中國政協網稱演員楊洋因為違約被法院列入被執行人名單。
午間,楊洋方面發出律師聲明,否認在與《軒轅劍之漢之云》出品方上海新文化國際交流有限公司合同糾紛案中敗訴,,稱雙方當時已達成和解,但當楊洋方履行完和解義務后,對方卻毀約并拒絕履行,利用調解書的執行效力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目前已通過法律程序重新啟動案件再審。
據悉,楊洋曾于2015年下半年以1000萬元片酬接下電視劇《軒轅劍之漢之云》,當年底楊洋方面要求將原定1000萬元片酬翻倍,得到劇方同意。
公開資料顯示,楊洋因在李少紅版《紅樓夢》中飾演少年賈寶玉一角而踏入影視圈,隨后又參演了電影《左耳》和網劇《盜墓筆記》。
在影視圈內,像楊洋這樣因違約而遭遇索賠的事情不在少數,早在2003年,演員吳衛東就因拍攝過程中辭演而被電視劇《末路》的出品方北京金英馬影視文化有限責任公司的一紙訴狀告上了法庭,最終此案一審判決吳衛東賠償經濟損失25萬元而告終。演員突然“罷工”,受損最大的莫過于出品方,此前制片人于正也曾在微博上曝光有男演員在開機前臨時辭演自己的新戲,并表示,自己特別介意演員在定下角色之后突然毀約,因為演員的更改會導致原本已經確定的劇本再次修改,甚至會影響到后續制作。
作為當紅流量小生楊洋被爆出此次新聞,也是驚動了國內的眾多媒體,大家都在等待事件的進一步發展。
楊洋方工作人員對方表示:“新文化和楊洋經紀公司已達成調解協議,但新文化跳過調解協議向法院申請執行,楊洋經紀公司已委托律師向法院提出執行異議。”關于最終結果我們只能拭目以待。
最近幾年,關于演員天價片酬問題在影視圈很受關注,也很敏感,其中有些小鮮肉的片酬被不少前輩和外界質疑,而楊洋作為小鮮肉的代表也曾經遭遇非議和躺槍。
當紅流量藝人楊洋因違約沒有出演電視劇《軒轅劍之漢之云》,上海新文化國際交流有限公司起訴楊洋索賠2000萬,虹口法院判決楊洋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