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4月10日上午9點,也就是今天上午9點,市場監管總局官網上發布了《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對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在中國境內網絡零售平臺服務市場實施"二選一"壟斷行為作出行政處罰》的處罰決定。
我們從處罰書中看以看出:自2020年12月開始,市場監管總局已經根據《反壟斷法》成立專案組對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阿里巴巴集團)網絡零售平臺服務市場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
在專案組組織專家反復深入開展案件分析論證,做出最終處罰決定:責令阿里巴巴集團停止違法行為,并處以其2019年中國境內銷售額4557.12億元4%的罰款,計182.28億元。同時向阿里巴巴集團發出《行政指導書》,要求其圍繞嚴格落實平臺企業主體責任、加強內控合規管理、維護公平競爭、保護平臺內商家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方面進行全面整改,并連續三年向市場監管總局提交自查合規報告。
我們在總局發布的新聞中也看到:"多次聽取阿里巴巴集團陳述意見,保障其合法權利之后"以及“本案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程序合法"的描述。
同日,新聞中心新媒體官方賬號在11點47分發表消息:阿里集團網站發布公告以及《致客戶和公眾的一封信》,公告和信中同時表示:“誠懇接受,堅決服從”總局的處罰決定,并且表態“我們將強化依法經營,進一步加強合規體系建設,立足創新發展,更好履行社會責任。”
就是說在將近3個小時之內,阿里官方面對巨額處罰做出了明確的回應。你可以說他是財大氣粗,你說他罪有應得,你也可以說罰的其實都是消費者的錢。但是在這里我們不得不對阿里集團的快速反應稱贊。

并且在公開信中表示到“今天是阿里巴巴集團發展歷程中至關重要的一天,我們將以此為新的起點,直面問題,銳意革新。政府的監管與服務,社會各界的批評、包容和支持,是阿里巴巴一路成長的關鍵。對此,我們心懷感恩,也同時心存敬畏。”
從這些我們可以肯定地得出,對于此次的處罰,阿里集團并無絲毫異議,并且對犯下的錯誤能夠正確地面對,這樣不管對于監管部門還是廣大消費者來說,最起碼態度是良好的,與HM比較起來,這種做法是正確的。
隨著經濟的發展,互聯網技術的不斷進步,5G時代的到來,越來越多的平臺經濟走向大眾的生活,我們期待在不斷加強監管力度的同時,所有的平臺商家要著眼長遠、兼顧當前,補齊短板、強化弱項,營造創新環境,解決突出矛盾和問題。在政策的支持下合法規范經營,把依法規范與支持發展結合起來,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確保廣大消費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