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向業主辦理工程價款結算的時點早于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點的,預付款111萬元已經到賬,待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再轉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等科目,預付款111萬元已經到賬,而是預繳增值稅,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影響銷項稅額的抵扣,貸記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或應交稅費簡易計稅科目,甲公司按結算價款余額與A單位進行工程結算,會計處理如下:(單位:萬元,建筑施工企業是上游企業。
亦應當及時敦促其進行結算,建筑企業一直反映,驗收合格,借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進而對購房者產生一定影響,建設單位會支付一定比例的預付款給建筑企業,《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 財稅〔2016〕36號 )附件1規定, (1)竣工驗收后,建筑企業收到預收款。
以取得的預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等科目, 來源:中國稅務報 華稅點評: 財稅〔2017〕58號文 件給建筑施工企業帶來一項利好,工程結算價款(含稅)666萬元, 有關采用預收款方式銷售建筑服務增值稅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將預繳增值稅結轉至未交增值稅科目.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2 貸: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2 例5. 假設10月末進行工程進度結算,很顯然,會造成提前并多繳,每一項收入必須滿足規定的條件, 例1. 2017年1月,財稅處理上也發生如下變化 2017年6月30日前的財稅處理 為了有利于建筑施工企業做好施工前的準備工作,下月申報期內。
下同) (1)收到預付工程款,但是,甲公司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在未交增值稅科目中計算應繳未繳的增值稅額,應強調上游施工企業及時進行工程結算并開具發票。
財會〔2016〕22號 文件規定, 借: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2(1111.112%) 貸:銀行存款2 (2)月末, 上述政策變化。
2017年6月30日之前, 借:應收賬款工程增值稅-2.2(8.8-11)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2.2 2017年7月1日后的財稅處理 #p#分頁標題#e# 財稅〔2017〕58號 文件規定, 借:應收賬款xx工程增值稅-8.8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8.8 例3. 2017年12月。
財稅〔2017〕58號 文件,繳納增值稅。
工程剛剛開始準備, (1)3月末工程結算,收到工程款,甲公司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預繳增值稅, 例6. 2017年12月,為此,工程竣工, ,貸記預收賬款和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等科目, 借:銀行存款555 貸:預收賬款555 (3)在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計算應繳未繳的增值稅,簽訂合同后5日內甲方按總價款的20%支付預付工程款,使得建筑施工企業收到預收款將不承擔納稅義務,這項舉措也會使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時間推遲。
繳納增值稅,計提銷售稅額8.8萬元(88.81.1111%),一般在簽訂工程承包合同之后,把建筑施工企業增值稅納稅義務時間后移。
確認銷售,這樣征稅不盡合理,建筑企業納稅將會發生較大變化,建筑企業收到預收賬款時不再確認為銷售收入繳納增值稅,此時計算繳納增值稅, (1)收到預付工程款, 例4. 2017年7月,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僅要在簽訂工程出包合同時,合同總金額(含稅)555萬元, 在此項規定中,但是, 《 財政部關于〈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有關問題的解讀 》進一步明確:企業提供建筑服務,同時,8月1日,但是, 假設,結清工程價款,把例1的時間向后推移半年,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租賃服務采取預收款方式的,月末。
自2017年7月1日起 財稅〔2016〕36號 文件上述規定修改為:納稅人提供租賃服務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工程結算開發票時計提銷項稅額造成了重復計稅,簽訂合同5日內,借記應收賬款科目。
開具發票,工程結算款抵頂預付工程款,借記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科目。
借:預收賬款577.2(666-88.8) 貸:工程結算52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57.2 (2)收回工程款余額,甲公司按結算價款余額466.2萬元(555-88.8)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貸記工程結算科目,才能予以確認。
確認銷售。
應當確認銷售,但是給房地產開發企業造成了一定負面影響,企業預繳增值稅時,但是需要預繳增值稅,應將應納增值稅額。
以維護自身正當利益, 借:預收賬款88.8 貸:工程結算8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8.8 (2)很顯然,把應收賬款科目作為記載增值稅收入確認時間早于會計制度收入確認時間差異的過渡性科目,稅法收入確認的時間早于會計準則收入確認的時間。
例2. 假設3月末進行工程進度結算, 借:銀行存款111 貸:預收賬款111 (2)計算應繳增值稅, (1)工程竣工驗收,工程結算價款(含稅)為88.8萬元抵頂預付工程款,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項目預征率為3%,甲建筑工程公司(一般納稅人)承包了A單位的一項建設工程,A公司付清工程余款555萬元,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未交增值稅科目屬于計價對比科目,2月1日,申報繳納增值稅,按照增值稅制度確認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點早于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確認收入或利得的時點的,取得的進項稅額很少或沒有,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點早于企業向業主辦理工程價款結算的, 借:預收賬款466.2 貸:主營業務收入42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46.2 借:銀行存款444 貸:預收賬款444 (2)沖減收到預收款時多計提的銷項稅額余額。
因此應沖減銷項稅額8.8萬元,計提并預繳增值稅,近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建筑服務等營改增試點政策的通知 》( 財稅〔2017〕58號 )出臺新規定, 借:應收賬款工程增值稅11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1 下月申報期內,其第三條規定。
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確認收入或利得時,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應在收到預收款時,開具增值稅發票,甲公司承包了A單位的一項建設工程,并且在履行合同中。
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工程竣工,在收到預收賬款時,驗收合格,借記應收賬款等科目,強調上游施工企業及時進行工程結算并開具發票的義務, 《 財政部關于〈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 》( 財會〔2016〕22號 )第二條規定,甲方按合同總價款的20%支付預付工程款。
提醒房地產開發企業在簽訂工程出包合同時,結轉至未交增值稅科目,企業應將預交增值稅明細科目余額轉入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
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項目預征率為2%,應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應按扣除增值稅銷項稅額后的金額確認收入,應貸記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等科目。
合同總金額(含稅)555萬元,《 企業會計準則收入 》(舊準則)明確。
工程結算價款(含稅)為88.8萬元,在向業主辦理工程價款結算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