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清單比試點版縮減54%事項
2016年3月,國家發改委、商務部印發《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草案(試點版)》(下稱試點版清單),在天津、上海、福建、廣東四省市先行試點,后2017年試點范圍擴大到15個省市,包括浙江、湖北等地區。
試點版清單共328項,包括禁止準入類96項,限制準入類232項。與試點版相比,新版清單事項減少了177項,減少近54%,具體管理措施減少了288條。
在禁止準入類事項方面,新版清單從96項減少為4項,主要是因為沒有逐條列出法定禁止事項以及產業目錄禁止事項,具體相關法律措施以附件形式列出。
新版清單單列出的金融及互聯網兩大行業禁入事項,試點版只涉及到金融業,包括2項事項:禁止商業銀行從事信托投資和證券經營等業務;禁止個人和未依《保險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設立的保險組織經營保險業務。
新版清單中禁入的互聯網相關活動,有一部分出現在試點版的限制準入類事項,包括互聯網藥品交易和非公有資本投資新聞信息業務等。值得注意的是,試點版只對非公有資本投資新聞傳媒領域特定業務提出股比要求,要求轉制為企業的出版社、報刊社等要堅持國有獨資或國有絕對控股;新版清單則規定非公有資本不得介入互聯網新聞信息采編業務。
在試點版清單的限制準入類事項中,金融業有17項,而新版清單縮減至11項,刪去了部分事項,另外將部分相關事項進行合并。刪除的事項包括:未獲得許可,境內市場主體不得在境外投資經營證券、期貨業務;未獲得許可,境內機構不得從事外債業務(境內機構外債、對外或有負債、外債轉貸款審批、登記及履約核準)。合并的事項包括債券、人民幣等相關業務。
部分事項在具體措施中進行了調整,例如發行股票事項,試點版中只規定了公開發行A股、B股的核準,新版中增加了優先股、存托憑證的核準;試點版中“境內企業直接或間接到境外發行證券或者將其證券在境外上市交易審批”在新版中被刪除。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法學院講師申海平表示,除了文件表述的調整之外,清單事項減少更重要的原因還有放管服改革,減少了行政審批事項。另外,我國對于市場準入的理解進一步深化,本次清單是經過一系列評估梳理后,確實必要、合法的事項才納入,這也使得限制性措施減少。 南方財富網微信號:南方財富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