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安吉新聞網1月11日訊(浙江在線記者 吳靜 通訊員 趙丹)本月初,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于黨和國家深化機構改革的決策部署,穩妥有序推進機構改革工作,確保各項改革任務順利完成,縣紀委監委專門出臺文件嚴明紀律要求,明確深化改革中,全縣廣大黨員干部要嚴守政治紀律、組織紀律、機構編制紀律、干部人事紀律、財經紀律和保密紀律這六方面紀律。
嚴禁擅自行動、一哄而起,重大改革事項不及時報告等問題;嚴禁擅自提高機構規格,在編制數據上弄虛作假,違規干預下級機構設置和編制配備等;嚴禁擅自決定涉及人員分流、干部任免等重大事項,違規突擊進人、提拔和調整交流干部、突擊評定專業技術職稱,以及拒不執行組織作出的機構調整、職位變動和干部交流等決定;嚴禁漏報、瞞報、隱匿和違規處置國有資產,隱瞞、挪用資金或虛列支出,轉移套取資金,突擊花錢、巧立名目發放和私存私放錢物……我縣列明了十余方面的“負面行為清單”,為黨員干部劃好行為“禁區”,要求全縣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堅決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縣委的部署,講政治、顧大局,不折不扣抓好落實,確保改革順利實施、穩步推進。
列出“負面行為清單”不只是向黨員干部亮出“紅燈”,一旦“越位”還有可能領到“紅牌”。目前,全縣紀檢監察組織,機構編制、財政、人力社保部門把遵守機構改革“六項紀律”情況作為重點,進一步加強對機構改革各項方針、政策、規定和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決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確保政令暢通。一旦發生違反機構改革紀律的行為,將嚴肅處理;對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將按照規定追求有關領導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