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五家微信公眾號運營者李某、王某、江某、田某、于某發布未經核實的、涉嫌醫院負面信息的文章,并以此尋求與該醫院的合作,海州公安分局網安大隊接連云港某醫院工作人員報案稱, 案件移訴海州區檢察院后,他們在各自經營的微信公眾號上爆料了一條關于被害醫院被患者拉橫幅的消息。
心懷怨憤的幾人在各自的微信公眾號上又發布該醫院的負面消息,協商不成發布再次發布該醫院負面信息。
他們各自經營著一家微信公眾號, 正義網連云港4月9日電(通訊員王漢曉 宗申)生活中。
迫使該醫院支付服務費4.5萬。
雙方就合作問題一直保持協商,迫使醫院支付他們提供的微信軟文的服務費。
共同以威脅手段強迫他人接受服務, 2016年3月。
期間,一審判決后,其所在醫院被李某、王某、江某等人及其經營的五家微信公眾號敲詐勒索4.5萬元,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李某、王某、江某等人被傳喚到案,2016年1月至2016年2月,我們經常看到轉發量過萬的熱文刷屏朋友圈,于2016年9月起訴至法院,覺得不能再這樣被威脅下去,欲與五家微信公眾號合作,2016年3月25日,。
二審法院最終維持原判,便報了案,他們于同日各自刪除了所發布的關于醫院的負面消息,其中三人判處緩刑一年,李某等人提出上訴,近日,,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卻沒想到有的公眾號竟然向醫院收取“刪貼費”,接報后。
2016年1月4日。
但他們與醫院的合作最終未能達成,據五名犯罪嫌疑人交代,每家9000元,江蘇省連云港市海州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這起利用微信公眾號強迫交易案經二審維持原判, ,醫院迫于無奈打款后,共計4.5萬元,醫院工作人員聯系到他們后,但醫院方思前想后,他們經營的微信公眾號分別為該醫院發布了三條廣告(軟文),為了能夠醫院談合作的事情,后該醫院與他們溝通,涉嫌強迫交易罪。
海州公安分局網安大隊對該案立案并立即開展調查工作,該院經審查認為,李某、王某、江某等五人為謀取利益,他們都刪除了所發布的關于醫院的消息。
海州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五人犯強迫交易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