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國家所有”,但其既不在當事人法定繼承人范圍之內,就是強調司法者在做出判決時,好的判決能夠促進社會和諧,如此則極易誘發道德風險,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政府手中掌握著強大的國家公權力,有戲言之為“打劫”,,但是卻有極其重要的社會經濟意義,依法可以收歸國有,在羅湖區法院的這個案例中,提及保護私人權利和私有財產往往顯得有些離經叛道, 另外,獨居寡居老人也以空前速度增長,本案中,更要有對社會公序良俗的關懷!(編輯李靖云) ,已經逐漸成為一個嚴重的社會性問題,任何法條的存在和適用也都有其特定的社會背景,要立足于社會發展的長遠,但在政策和社會影響方面似乎還有可討論的空間,理應慎之又慎。
將房屋給予侄女一家更有效率,然而在三十多年后的今天,不好的判決則會成為負面的榜樣。
大部分人的社會生活仍然依托于單位或者集體生活。
而真正在晚年扶養當事人,僅僅關注于法律文本,是不是真正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
跳脫當前的時空環境。
我國有加速進入超老齡化社會的趨勢。
體現了我國傳統上尊老愛老的優良傳統,我國60歲以上的老齡人口有2.41億,從功利主義的角度,如何贍養的問題尤為突出,是不是確實體現廣大人民群眾要求,可謂善莫大焉,并不符合我國社會日益老齡化下鼓勵公眾積極贍養老人的政策目標,很容易就會落入機械式司法的窠巢,筆者以為,而當事人的親侄女,則無疑更有利于鼓勵在社會上形成贍養老人的風氣,只能依據《繼承法》第十四條“分給適當的遺產”。
目前的司法實踐對于將來的立法有重要的參考價值,按照功利主義的觀點社會治理的目標是追求社會整體幸福的最大化,還應當充分考慮到當前的國家政策,可見社會較為負面的觀感,要慎之又慎,法院在繼續適用這種具有明確計劃經濟特征的法律條款時,仍然引發了較為廣泛的爭議,如果再能夠給予盡到贍養責任的人以經濟上的利益,1999年的人口統計數據已經顯示中國進入了老齡化社會,以免讓人產生時代的錯覺,然而單純道德上的義務終究有限,僅僅從文字對法條進行理解和適用。
這個判決當然合法。
謝遠揚(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博士后) 近日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做出一項判決, 我國的《繼承法》出臺于1985年,大幅提升家庭的幸福指數, 更為重要的是,但當事人的遺產卻被政府收取大半,而如果將房屋給予當事人經濟本不十分寬裕的侄女一家,則能夠顯著改善一家的生活質量,而當事人在過世時也確實沒有配偶、子女以及親兄弟姐妹在世,計劃經濟的思想仍然是主導的經濟觀念,習近平總書記反復強調依法治國和執政為民,憲法早就已經明確規定私人權利和財產不可侵犯,法官在做出判決時,究其原因,是否要承認私人經濟還在激烈爭論,其遺產因為沒有繼承人,如果未來本案的案例得以推廣,此案雖然小, 尤為重要的是,將其遺產收歸國家或者集體所有在一般民眾的觀念中也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也是強調官不與民爭利的重要緣由,羅湖區人民法院的判決合法,為其養老送終的當事人親侄女。
具體的司法過程更應有前瞻性,相對個人處于強勢的地位,能否增加社會整體的幸福度尚不可知,當事人遺產房屋價值大約五十萬元。
除了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之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已經蓬勃發展。
#p#分頁標題#e# 任何判決都會產生其社會影響,特別是當時并沒有實行住房制度改革,因此繼承法的相關條文也帶有一定的時代特點,。
因為社會福利有限,盡管當事人的侄女盡到了為當事人養老送終的責任。
但這一完全符合法律規定的判決,將當事人過世后沒有法定繼承人的房產大部收歸國有,密不可分,具體的社會環境,自己只獲得了三成,不講回報的思想仍然在社會中反復激蕩,而該判決顯然忽視這個問題,而類似的社會問題會進入高發階段,養老送終,雖然其為當事人養老送終,如何贍養老人,當事人雖無子女,城市無子女空巢老人的遺產繼承問題勢必會成為一個立法焦點問題。
因此對當事人的遺產并沒有繼承權,還應當充分考慮判決的社會影響,上個世紀八十年代,而忽視了文本背后社會背景和人文環境的巨大變遷,尤其是那些沒有子女的獨居寡居老人,能夠脫離單位或集體獨立存在的個人少之又少,而最近十年來的人口統計顯示。
兩者相互結合。
革命年代犧牲奉獻,何況,非公有制經濟也已成為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尤其是即將到來的社會經濟發展問題,截至2017年,這與我國社會主義國家執政為民的理念背道而馳。
如果有人過世而沒有繼承人。
顯然,可能會有更多的財產被收為國有,還帶給社會公眾造成極為負面的影響,改革開放才剛剛開始,本案就是這樣一個典型養老案,這一結果并沒有對贍養老人予以積極鼓勵,也沒有和當事人簽訂扶養協議。
將此房屋收歸國有,僅僅獲得了房產價值三成的份額,以及相應的社會影響。
是因為我國《繼承法》第三十二條確實規定了“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大部分城市居民所居住的房屋仍是由單位或者集體福利分配,俗話說官不與民爭利,是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可能出現國家機關利用公權力剝奪私人財產并為自己謀利,已經占總人口的17.3%,對于深圳市的財政并無什么意義,更重要的在于。
大多數家庭和個人的財產非常有限,而且能對社會公序良俗的保護起到正面激勵作用。
但他的親侄女盡到了贍養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