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準入類包括4個事項。包括法律法規明確設立的與市場準入相關的禁止性規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禁止投資和禁止新建的項目?!敖惯`規開展金融相關經營活動”和“禁止違規開展互聯網相關經營活動”,是針對當前金融領域、互聯網領域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新商業模式層出不窮的形勢,為防范出現重大風險,在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梳理現行管理措施基礎上提出,并報國務院批準后列入的事項。對于禁止類事項,市場主體不得進入,行政機關不予審批。
許可準入類事項共147項,涉及到國民經濟行業20個分類中的18個行業128個事項;《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事項10項;《互聯網市場準入禁止許可目錄》事項6項;信用懲戒等其他事項3項。對于這些許可準入類事項,由市場主體提出申請,行政機關依法依規作出是否予以準入的決定,或由市場主體依照政府規定的準入條件和準入方式合規進入。
第三部分是兩個附件。
其他相關制度中涉及市場準入內容已納入“全國一張單”
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與其他市場準入制度的關系并不沖突。按照《意見》要求,《清單(2018年版)》將我國產業政策、投資政策及其他相關制度中涉及市場準入的內容直接納入,這將確保“全國一張單”的權威性與統一性,有助于各方面政策協調統籌。
一是將《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納入清單。
二是將《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納入清單。
三是將《互聯網行業市場準入禁止許可目錄》納入清單。
發改委體改司司長徐善長告訴記者,近年來,我國在互聯網技術、產業、應用以及跨界融合等方面取得了成就顯著,但新業態發展過程中,也面臨著不少體制機制障礙。我們相信,對互聯網領域采用負面清單模式管理,有利于構建開放包容環境,將有效激發市場主體活力,促進互聯網行業健康蓬勃發展。
市場準入與外商投資負面清單各有定位
當前,我國對外資采取的是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管理模式。2018年6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對外發布了《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8年版)》。社會各界對這兩個清單的關系頗為關注。
徐善長告訴記者,兩個清單各有定位、功能不同。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僅針對境外投資者,屬于外商投資管理范疇。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是適用于境內外投資者的一致性管理措施,是對各類市場主體市場準入管理的統一要求,屬于國民待遇的一部分。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之外的領域,按照內外資一致原則實施管理。
建立和完善工作機制保障清單落地實施
實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進一步建立健全與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相適應的準入機制、審批機制、事中事后監管機制、社會信用體系和激勵懲戒機制、商事登記制度等。就做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全面實施工作看,需要健全完善“三個機制”。
一是建立清單信息公開機制。
二是建立清單動態調整機制。
三是完善與行政審批事項的銜接機制。
負面清單之外不得對民企設置不合理準入條件
我國民營企業不斷發展壯大,已經成為推動我國發展不可或缺的力量。不同所有制主體在市場準入、資質許可等方面的待遇應該完全公平。實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有利于營造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給市場主體松綁減負,進一步激發民間資本創新創業活力。
徐善長解讀稱,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是適用于境內外各類市場主體的一致性管理措施。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后,我國對市場準入的審批將實行“清單化”管理。
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將會同各地區各有關部門,進一步清理清單之外針對市場準入環節的審批事項。在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之外,不得對民營企業設置不合理或歧視性的準入條件,不得采取額外的準入管制措施。對于清單內的管理措施,要進一步明確審批條件和流程,對所有市場主體公平公正、一視同仁,減少自由裁量權,在市場準入、審批許可、投資經營等方面,打破各種形式的不合理限制和隱性壁壘,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
背景:試點兩年后進入了全面實施新階段
為穩妥做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改革工作,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制定《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草案(試點版)》(以下簡稱《清單(試點版)》),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于2016年起在天津、上海、福建、廣東四省市開展試點。
#p#分頁標題#e#2017年,試點范圍擴大到15個省市。在總結試點經驗基礎上,經多輪征求意見,《清單(試點版)》進行了全面審查修訂和優化調整,形成了這次12月24日發布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18年版)》。這標志著我國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進入了全面實施的新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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