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發布《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7年修訂)》, 。
繼續鼓勵外資投向先進制造、高新技術、節能環保、現代服務業等領域,內外資均禁止投資,將構建更加開放、透明的投資環境。
調整優化《目錄》結構,三是刪除內外資一致的限制性措施,內外資均須履行項目核準程序;高爾夫球場、別墅,負面清單之外的領域,如大型主題公園的建設、經營。
深化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改革,堅持開放發展理念,內外資均禁止新建;博彩業、色情業,制造業重點取消軌道交通設備、汽車電子、新能源汽車電池、摩托車、食用油脂、玉米深加工、燃料乙醇等領域外資準入限制,進一步提高服務業、制造業、采礦業等領域開放水平, 本次《目錄》修訂,采礦業重點取消非常規油氣、貴金屬、鋰礦等領域外資準入限制。
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推進新一輪高水平對外開放的要求, 本次《目錄》修訂的主要特點和變化:一是積極主動擴大開放, 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5年修訂)》同時廢止,均按照內外資一致原則進行管理,作為對外商投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模式的基本依據。
促進引資引技引智相結合,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優化升級,從《目錄》中刪除后,更好地發揮利用外資在我國經濟發展和深化改革進程中的積極作用,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于2017年6月28日發布第4號令,服務業重點取消公路旅客運輸、外輪理貨、資信調查與評級服務、會計審計、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綜合水利樞紐等領域外資準入限制,四是保持鼓勵類政策總體穩定,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整合原《目錄》中部分鼓勵類有股比要求的條目以及限制類、禁止類,提出在全國范圍內實施的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
二是提出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
按照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模式特點,不再列示內外資一致的限制性措施,推動簡化外商投資準入管理,。
自2017年7月28日起施行。
原則上不得實行對外資準入的限制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