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總結和吸取應急處置經驗教訓,不斷提高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持續改進應急準備工作。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評估暫行辦法》(安監總廳應急〔2014〕95號)和省安全監管局《關于貫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評估暫行辦法>的實施意見》(皖安監應〔2014〕125號)的有關要求,按照客觀、公正、科學的原則,對定遠縣安徽尚禾化學科技有限公司“2017.10.13” 爆炸事故應急處置情況進行了評估,評估情況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況
2017年10月10日,定遠縣鹽化工業園安徽尚禾化學科技有限公司正式啟動代料試車工作,前期主要采用單釜操作模式,檢驗設備設施及工藝流程。10月13日凌晨5時32分左右,1﹟生產車間甲醇回收裝置4#反應釜在負壓脫溶過程中突然發生爆燃,事故造成當班工藝員張某死亡,張某某、楊某某和蘇某某3人不同程度燒傷。
二、事故單位應急處置責任落實情況
事故發生后,約5時35分左右公司總經理及公司其他高層管理人員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處置。根據現場情況,決定首先搶救因火災傷及的當班工人,安排公司車輛將受傷人員送往淮南市第一人民醫院救治,同時已經撥打120,119。立即啟動公司應急預案,利用車間和廠區消防設施對火災現場進行滅火作業,控制火情。一是現場人員立即打開干粉滅火器,進行有效的控制、撲滅初期火情;二是立即指揮應急行動人員開啟水噴淋措施冷卻保護受火災影響的設備設施;三是確定當時風向為東北風,確定緊急逃離線路:由車間北面逃生通道至廠區門口集合;四是組織疏散無關人員和搶救受火災危及傷員;五是禁止使用非防爆通訊工具,防止各種電器火花產生,消除一切明火源;六是迅速切斷電力、供氣管線。
三、地方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責任落實情況
10月13日5時40分左右,爐橋消防站和當地派出所趕赴現場,立即開展救援。凌晨6時許,定遠縣公安部門向縣委辦和縣政府應急辦進行了報告。
接報后,定遠縣政府主要負責人立即帶領縣政府分管負責人和縣安監局、公安局、環保局、衛計委、鹽化工業園管委會負責人趕赴現場進行處置。組建現場指揮部,組織公安、消防、安監、衛計、環境等部門和鹽化管委會成立火災撲救、現場控制、交通疏導、醫療救護、宣傳引導等工作組,疏散周邊群眾并調集周邊救援力量,及時發布事故信息。同時啟動社會應急聯動機制,指令各應急聯動成員單位立即趕赴現場進行聯動處置。在危險化學品應急處置專家的協助下,針對現場災情及化工事故處置規律,科學合理運用滅火戰術,經過全體救援人員的奮力撲救,6時30分左右,明火被撲滅,死亡的1名工人張龍殘軀也被找到。
7時左右,縣公安消防大隊先后調派8輛消防車到達現場,消防隊員不懼危險,冒著破碎的門窗、散落的管線及設備零部件隨時掉落的危險,始終堅持生命至上,千方百計搜救失蹤人員,全面組織做好清除余火、現場清理等各項工作。
現場火災撲救成功后,縣安監、公安、消防部門和企業技術人員立即開展危險化學品后續處置工作,穿戴好防護裝備,組織專家深入事故現場,全面細致排查事故現場,確保不發生次生災害。
#p#分頁標題#e#事故發生后,省、市主要領導高度重視,市委書記、市長張祥安立即作出批示,要求:1、全力搶救傷者。2、科學施救,嚴密監測,防止次生災害發生。3、做好傷亡人員善后處置工作。4、開展事故調查,依法依規問責。5、舉一反三,進一步加強安全隱患大排查,落實維穩安保責任制。6、請東坡同志赴現場加強指導、督查。
當天上午8時,楊東坡副市長率市安監局、消防支隊主要負責人趕赴現場,立即查看事故現場,組織指導現場處置工作,要求不惜一切代價救治傷員,確保三名傷員生命安全,全面核查事故現場,嚴防次生災害,要立即成立善后工作處理組,由定遠縣分管領導牽頭,切實做好維穩工作。
省安全監管局監管三處許桂芳處長遵省局領導指示,帶專家到現場核查事故情況,明確處置工作建議。
經過多方努力、協調和懇切商談與死者家屬達成一致協議,死者家屬情緒穩定。遺體于10月17日火化。
經市政府批準,決定對該起事故提級調查,由市政府組織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和《安徽省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32號)第18條、第19條規定,滁州市人民政府授權滁州市安全監管局組織成立由市安全監管局局長孔祥寧任組長,定遠縣人民政府、市安全監管局、市監察局、市公安局、市總工會為成員單位,下設綜合、管理、技術、責任追究、應急處置評估五個小組,全面負責事故調查工作。同時,邀請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并聘請特種設備、化工等方面的5名專家參與事故調查工作。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在有關部門、單位的積極配合下,調查組通過實地勘察、調查取證、查閱資料、詢問有關人員等,對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性質和責任展開調查。
四、評估結論
事故發生后, 公司總經理及其他高層管理人員能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處置,根據現場情況,首先搶救因火災傷及的當班工人,安排公司車輛將受傷人員送往醫院救治,同時撥打120,119報警,立即啟動公司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接報后,爐橋消防站和當地派出所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消防及120等單位也迅速趕赴事故現場,立即開展事故救援。
接到事故信息報告后,市委書記、市長張祥安立即作出批示,提出具體要求。楊東坡副市長率市安監局、消防支隊主要負責人趕赴現場,立即查看事故現場,組織指導現場處置、部署安排善后處理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省安全監管局危化處許桂芳處長帶專家到現場給予指導。定遠縣政府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及縣安監、公安、環保、衛計委、鹽化工業園管委會等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均能在接報后迅速趕赴事故現場,有效應對了本起突發生產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了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從本起事故應急救援處置情況看,本起事故上報、救援信息傳遞溝通順暢,比較及時,并逐級上報,政府和有關部門也響應積極,能及時、準確上報及發布事故信息,積極引導輿論導向,社會反應較好,沒有造成不良后果。在搶險救援方面,政府以及社會力量都能積極參與救援,各部門能夠以大局為重,互相配合、共同參與、積極搶險。事故應急處置和善后處理工作得當,事故危險狀態迅速消除,此次事故具有現場爆炸危險性高、災情變化迅速、容易引發環境污染等特點,應急處置環境最為復雜,經現場應急救援和后續處置,起火部位火勢沒有進一步蔓延到其他反應釜,未對周邊環境造成嚴重污染,事故后果沒有進一步擴大,災害損失被降到了最低程度。總體上本起事故應急處置和善后處理工作行動迅速,措施有力,未發生次生、衍生事件,沒有因處置不力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五、成功經驗
#p#分頁標題#e#(一)領導高度重視。接報后,省、市領導第一時間作出批示,市政府分管領導和市直有關部門領導和定遠縣政府及相關部門負責同志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指導安排部署應急救援工作。省安監局還指派領導赴事故現場指導落實安全防范措施,為成功處置事故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持。領導科學決策,使事故得以圓滿快速成功處置。
(二)部門聯動配合,應急反應迅速,善后處理及時。接報后,在事故處置指揮部的領導下,安監、公安、消防、環保、衛生等應急聯動部門單位全力協作,快速反應、高效聯動,各司其職、緊密配合,充分調動各自的應急處置能力,較好地發揮了應急聯動機制的作用。事故善后處置組能積極主動地與死者親屬協商,快速妥善處理善后事宜,使事態得以有效穩控,沒有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三)專家技術指導,實施科學決策。事發現場有9個反應釜裝置,處置不當將產生更嚴重后果。在救援過程中,危險化學品應急處置專家始終堅守在事故現場,嚴格按照危化品事故處置程序和要求,及時向消防部門提供事故情況和專業技術支持。在后續處置過程中,專家提出了剩余危化品處置方案,深入現場排查、清理其他反應釜,確保不發生二次事故。專家組不辭勞苦,出謀獻策,為科學、有效處置事故發揮了重要作用。
(四)及時發布信息,正確引導輿論。定遠縣委宣傳部第一時間介入并及時監控掌握相關輿情信息,密切關注網絡信息動態,對相關輿情認真整理,及時上報,有效疏導和控制負面輿情。在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相關部門持續積極與各方媒體進行溝通,及時發布動態消息,主動掌握了權威信息發布權,為事故處置工作創造了有利的輿論環境,維護了社會穩定。
六、存在問題
(一)事故信息報送不及時。事故發生后,企業領導沒有嚴格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493號令)事故上報的有關要求,及時準確的將事故信息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安全管理機構不健全,沒有配備專門的安全管理人員。職工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隱患排查治理不全面;
(三)企業應急救援基礎薄弱。沒有按照國家標準配足配齊相應的應急救援物資,無專職應急(消防)救援隊伍,工人缺乏應急處置技能,在事故發生時缺乏應對初期處置能力。
(四)工人安全意識淡薄,風險辨識管控不到位,違規作業,操作規程落實不嚴,跟班技術人員脫崗。
七、相關工作建議
(一)要嚴格執行事故信息報告制度,嚴格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493號令)和《安徽省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認真做好生產安全事故和其他突發事件的信息報送和處理工作。接到事故報告后,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內容、時限和程序要求,及時上報生產安全事故信息,確保信息上報及時、準確、內容完整,堅決杜絕遲報、漏報、瞞報現象。
#p#分頁標題#e#(二)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組織制定并完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規范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隱患排查整改主體責任,建立并落實日常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深入開展“百日除患鑄安”專項行動,及時發現并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三)要強化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要有針對性的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職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管理制度與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強職工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范能力,杜絕職工違章、違規行為。
(四)企業要落實安全隱患排查整改主體責任,深入開展“百日除患鑄安”行動。有關部門要嚴格督查檢查,督促企業建立并落實日常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時發現并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五)加強應急預案的修訂。企業要對現有預案進一步修訂完善,明確責任、落實任務,并適時組織開展應急預案演練,要做好應急準備工作,提高應對事故的應急救援能力。
(六)定遠縣政府要進一步加強爐橋消防站建設,切實做好人員征召、集訓和相關車輛、裝備按標準配備等工作,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同時要督促涉及“兩重點一重大”化工企業,對照本企業事故特點加強應急救援裝備建設,切實做好應急物料、應急器材、應急裝備和物資的準備,提升處置初期化工事故的能力。
(七)鹽化工業園區管委會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安全生產責任體制,加強對園區內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督促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及時協調解決其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問題,確保生產安全。
“10.13”爆炸事故調查應急處置評估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