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理念厘清政府與市場關系】10月19日,國務院印發《關于實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10月19日,國務院印發《關于實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明確,從今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部分地區試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探索形成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及相應的體制機制,從2018年起正式實行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
就厘清政府與市場關系來說,毫無疑問,實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是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制度安排,尤其是對民營經濟和民間資本,這將在更廣空間和更長時間里,深刻影響中國經濟的未來變化。
負面清單是市場準入管理制度的一種模式,其核心機制是通過列出禁止或限制投資的清單,實現清單之外“法無禁止皆可為”。《意見》明確,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是指國務院以清單方式明確列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禁止和限制投資經營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級政府依法采取相應管理措施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類市場主體皆可依法平等進入。事實上,負面清單的意義,正在于把市場準入,放在一種更加開放、透明、公平的管理模式之下,來規范、約束政府權力和市場行為,厘清它們之間的相互關系,使之各歸其位:即對政府來說——“法無規定不可為”;對企業來說——“法無禁止皆可為”。換句話說,就是在政府應該強的領域,讓其發揮更強的作用;在政府應該弱的領域,讓市場發揮更強的作用。
將負面清單理念引入我國市場準入領域,最先開始的試點是2013年9月上海市政府公布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其列明的負面清單包括除社會組織和國際組織之外的國民經濟所有18個門類,涉及89個大類、419個中類和1069個小類,編制特別管理措施共190項。對負面清單之外的領域,實行內外資一致的原則,將外商投資項目由核準制改為備案制。此次國務院明確從2018年起在全國正式推開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是在深化改革上邁出了至關重要的巨大一步。
《意見》對實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提出總體要求: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把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與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統一起來,把轉變政府職能與創新管理方式結合起來,把激發市場活力與加強市場監管統籌起來,放寬和規范市場準入,精簡和優化行政審批,強化和創新市場監管,加快構建市場開放公平、規范有序,企業自主決策、平等競爭,政府權責清晰、監管有力的市場準入管理新體制。
這表明,推行這一新的市場準入管理理念,其意義,一是用法治理念厘清政府與市場邊界,從而激發市場創新活力。負面清單管理,核心是將政府行為切實轉移到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上來,促進政府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加強市場監管,變“重審批、輕監管”為“輕審批、重監管”,當好“裁判員”,營造公平競爭的法制化營商環境。在這樣的市場準入制度下,“法無禁則行”使市場主體有了行為上更大的自由,容錯性提高,新技術、新業態、新商業模式才能不斷涌現,市場創新的活力才能更大地激發。
二是拉平市場各主體之間的身份差異,市場的依法平等進入,將賦予市場主體更多的主動權,從而激發各類市場主體的活力。未列入清單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將按照各類所有制資本一致的原則進入市場,不再對不同身份和性質的市場主體提出不同的準入要求。在同一起跑線上公平競爭,這是長期受到“玻璃門”、“彈簧門”阻礙的民營資本夢寐以求的市場環境,而負面清單制度將使更多民間資本參與到市場競爭中來,有利于推動經濟發展,激發市場活力。
三是有利于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從而建立現代管理體系。實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是用法律約束政府權力,將有效壓縮政府權力自由裁量空間,明確政府發揮作用的職責邊界,降低政府調整市場準入管理的隨意性,提高政府服務效率,從制度上鏟除腐敗滋生的土壤。
四是更好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從而加快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作為“正面清單”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在淘汰落后產能、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優化產業結構上發揮了一定的作用,而負面清單則在統一市場準入規則、提高市場準入透明度上發揮出前者無法替代的功能。長期來看,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逐步完善,如《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這樣直接通過行政手段對產能進行鼓勵、淘汰的政府直接干預市場的政策必將被弱化,并最終取消。政府選擇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和加強準入后的監管,讓市場優勝劣汰,讓企業自主決定,達到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的目的,這是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的必然結果。
#p#分頁標題#e#總之,從民營經濟的角度看,市場準入的負面清單管理模式,與以行政審批為特征的正面清單管理模式相比,實在是脫胎換骨的政府管理方式變革,它對整個政府管理方式和整個民營經濟發展最終會產生什么樣影響值得期待,雖然未必會一蹴而就,在短時間里就能抹平身份鴻溝和制度差異,但一些趨勢性的變化必將在負面清單制度的推動中不可阻擋地建立起來:一是有效打破壟斷,在“限進”的問題上至少已經在法律意義上消除了區別對待的不公平現象。二是政府職能轉變加速。“放得開、管得好”,通過負面清單制度,界定政府哪些該管,哪些不該管,這將有效延長改革紅利的釋放,創造巨大的發展動力。三是民間投資激活。“法無規不可”、“法不禁則行”,這是靈活、敏感,并且力量強大的民間資本可以充分發揮力量的優良土壤。因此,從這幾點變化來判斷,或許2018年民營經濟將迎來跨越式發展的大好機會。